船用油水分離裝置可用于處理船舶機艙艙底油污水,使之達到IMO MEPC.107(49)決議的要求。包括經(jīng)型式認可的15ppm艙底水分離器和15ppm艙底水報警裝置以及自動關停裝置。
工作原理
本裝置采用一級斜闆重力和聚結分離——二級纖維濾器——三級超濾膜滲透分離等原理,使含油污的艙底水達到IMO MEPC.107(49)決議排放标準。
船用油水分離裝置可用于處理船舶機艙艙底油污水,使之達到IMO MEPC.107(49)決議的要求。包括經(jīng)型式認可的15ppm艙底水分離器和15ppm艙底水報警裝置以及自動關停裝置。
船用油水分離裝置可用于處理船舶機艙艙底油污水,使之達到IMO MEPC.107(49)決議的要求。包括經(jīng)型式認可的15ppm艙底水分離器和15ppm艙底水報警裝置以及自動關停裝置。
工作原理
本裝置采用一級斜闆重力和聚結分離——二級纖維濾器——三級超濾膜滲透分離等原理,使含油污的艙底水達到IMO MEPC.107(49)決議排放标準。